不要輕易把并購和壟斷劃上等號
壟斷不可輕易談
中國人吃夠了壟斷的苦,自然對壟斷有發自肺腑的厭惡。但由于大多數人知識結構陳舊、并不真正認同市場經濟,常常會給一些企業亂扣“壟斷”的帽子。尤其在2015年這個“企業并購年”的背景下,類似聲音愈發強烈,甚至占據主導地位。
由企業并購(兼并、收購),推導出企業在進行壟斷,其邏輯鏈條往往是這樣:行業**者吃掉次級**者——這個行業變成“一家獨大”——從此行業缺乏競爭——所以,并購只對資本有利、對企業利好,消費者受損。
這套偏重于感性的邏輯推導,其實在每一步上,都存在漏洞。存在什么樣的漏洞,下文會具體分析。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我們義正言辭地指責企業壟斷,嚴格意義來說,只有法律這一個角度可以進行闡述。
法律角度來看,批評者常常搬出中國的《反壟斷法》,認為一些企業的并購案例,違背了《反壟斷法》的制約。實際上,《反壟斷法》從來不反對更不禁止企業合法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它禁止的只是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自08年《反壟斷法》頒布以來,回顧發改委查處的反壟斷案,幾乎都是因為生產企業對下游經銷商進行售價限制,才遭到處罰。
況且,什么叫“市場支配地位”有爭議。長期研究《反壟斷法》的經濟學家薛兆豐認為,《反壟斷法》在界定“市場支配地位”這個議題上,歷來含糊不清。例如,《反壟斷法》不加限定地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1、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2、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3、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對競爭方式、生存狀態千差萬別的各行各業而言,這樣極其生硬、不加區分的標準,十分可笑。
各個國家的《反壟斷法》都遭到經濟學家的批評。比如,有名經濟學家科斯說:“我被反壟斷法煩透了。假如價格漲了,它就說是‘壟斷性定價’;價格跌了,它就說是‘掠奪性定價’;價格不變,它就說是‘合謀性定價’”。
其實,根本無需恐懼市場支配地位,而且還應鼓勵。商務部就曾表示,我們國家一直是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的,很多文件也鼓勵企業通過并購重組的方式做大做強。所以一看到“并購”,就聯想到“壟斷”,并不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一些企業合并后,消費者*擔心的兩點值得商榷
老大吃掉老二,這個行業就變成“一家獨大”?
上文已經提到,由企業并購,推導出企業在進行壟斷,有一個邏輯鏈條。在這根鏈條發端的地方,已經存在很大的問題。以*近合并的攜程和去哪兒為例,2014年全年,中國在線旅游市場中,攜程占比36%,去哪兒占比22.5%,兩者相加接近60%。我們是不是可以說,兩家公司合并后,已經形成了中國旅游市場的霸主地位了呢?
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能證明你對“行業”的定義太狹窄。2014年中國在線旅游市場總交易規模是2798億,只占整個旅游行業3萬億市場容量的9%。與歐美在線旅游市場占總市場份額的60%相比,簡直云泥之別。或許是因為中國互聯網企業太惹人關注的原因,原本只是開拓者的角色,卻被認為是整個行業的霸主。
開拓者都是謙虛又謹慎的,只有霸主才可能高調又傲慢。這樣的認知錯誤,也體現在打車軟件身上。兩家叫車公司合并后,乍一看,在叫車服務市場,已經占據超過90%的份額,“難道還算不上壟斷嗎?”
但若放在整個汽車出行市場來看,還有85%的人選擇傳統的“揚手打車”模式,并且由于叫車軟件對傳統出租車行業帶來的沖擊,已經有地方政府決定要取消出租車的“份子錢”,此政策一定會帶來出租車打車費用的降價,并反身作用于專車公司,形成充分的競爭,霸主地位何來呢?
合并后,受損的一定是消費者?
在認定消費者受損這個邏輯環節,同樣存在“眼界太小”的問題。*近,大眾點評和美團合并了。其實,兩家公司在業務側重上,本身就存在不同,美團側重外賣、團購和電影票分銷,大眾點評側重餐飲評價(主要收入來源是商家廣告)。即使這兩家業務高度重合,損失的也不一定是消費者。
如果你認為,叫外賣時,補貼從11塊降低至8塊,是*大的損失,則忽視了你需要外賣服務的根本原因——便捷。眾所周知,靠叫餐平臺大量補貼的模式并不可持續,平臺在*開始這樣做,只是為了吸引用戶形成規模效應,但如果兩家同質公司持續“燒錢”,*終結果一定是關門大吉。如果叫餐服務*終停止了,從創業角度看,企業固然失敗了,但消費者何嘗不是失去了一種便捷服務呢?
對打車軟件而言,更是如此。并不是沒有了打車軟件,人們就沒法出行了,它*多算是一種增值屬性的產品,而非必須屬性。但對于已經習慣了叫車便捷服務的城市白領而言,補貼少了幾塊錢,和*終失去這項服務,兩者孰輕孰重,心中自有掂量。
從企業合并的目的來看,商家也并不是消費者想象中那樣陰毒。無論是優酷土豆合并,還是58趕集合并,抑或攜程和去哪兒合并,其首要的出發點并不是建立壟斷優勢,而是降低損耗。比如視頻網站,不堪內容采購上的巨大成本壓力,采用合并的方式,提升版權議價能力,給消費者帶來更多上等內容,對消費者而言,又有什么損失?
我們應該反對什么樣的公司進行合并?
要嚴格區分,這是行政性壟斷企業,還是市場自發壟斷企業
說了這么多,不代表我們對所有的公司合并都應該拍手叫好。如果哪**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中石油和中石化這樣的公司要合并,作為媒體,當然要**時間痛批。其背后的態度區別是,如果一家公司的壟斷地位,是靠高度制度化形成的,如政府管制牌照數量、由立法來阻止競爭,其本身已經造成扼殺**、抑制競爭、價高質劣、營造短缺的諸多惡果,再一合并,無疑是把這種制度化壟斷推向更登峰造極的程度。
而對于不可能受到行政命令保護的民營企業而言,首先它本身就很難形成所謂的壟斷地位。比如,一些論者認為,打車軟件合并后,商家的要價會不斷增高,而消費者卻無從選擇。這種論調恰恰忽視了打車軟件可替代性的問題。任何一種產品,即使已經形成了實質壟斷,當它的價格過高時,替代產品一定會出現:即使是像石油這樣的“重大戰略物資”,之所以沒被取代,不過是因為石油的價格還在可承受范圍。更不用說打車軟件了。有什么理由相信打車軟件不會被一種全新的產品取代呢?合并后的打車軟件,如果不是戰戰兢兢,對消費者心存敬畏,遲早也會被顛覆。
對于這種子虛烏有的壟斷,對于明顯不具有壟斷特征、甚至可以說中國競爭*激烈的互聯網行業,只是因為完全基于市場行為的兩家公司合并,就指責其有壟斷行為,自然是貽害無窮的。
退一步說,即使在某些行業,確實形成了一家獨大的實質壟斷,只要這是市場自發形成的,也無可非議。從90年代的微軟壟斷案算起,亞馬遜、facebook、谷歌這些科技巨頭,無一沒有并購行為,雖然他們也會面臨“壟斷”的指責,但這種指責本身,往往不是指向壟斷,而是指向實質性的侵權行為。
以微軟為例,不管它是通過技術**還是并購、投資,即使它的市場占有率接近100%,也無法為此懲罰微軟,因為那是合法的產權,對產權應該一視同仁的保護。之所以可能存在侵權行為,因為“你有你的產權,我也有我的產權”,你在行使自己產權的時候,可能侵犯別人的產權。比如,微軟動不動就給使用盜版軟件的人“黑屏”,這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使用盜版確實有錯,但微軟沒有權利侵害消費者的產權(電腦)。再比如歐盟對微軟的處罰,也是基于它喜歡“捆綁銷售”一些軟件,被認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2004年,歐盟對微軟開出4.97億歐元的罰單,并要求微軟提供不帶自身播放器的操作系統。但這和“壟斷”已經沒有什么關系了。
所以,只要一個市場是充分競爭的,就不用害怕哪家公司進行壟斷,不管它是通過并購還是技術**,即使形成了壟斷,也可能被顛覆(比如諾基亞),必須拿出10分的態度面對消費者和潛在競爭者,才能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