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危害
硝酸鹽
(NO3)與亞硝酸鹽(NO2)分別是硝酸(HNO3)和亞硝酸(HNO2)的酸根,它們作為環境污染物而廣泛地存在于自然界中,尤其是在氣態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中以及動植物體與食品內。
環境中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污染來源很多,如:1.人工化肥:有***、硝酸鈣、硝酸鉀、硝酸鈉和尿素等;2.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與人畜糞便,據測試1升生活污水在自然降解過程中,可產生110毫克硝酸鹽;1公斤垃圾糞便堆肥在自然條件下經淋濾分解后,可產生492毫克硝酸鹽;3.食品、燃料、煉油等工廠排出大量的含氨廢棄物,經過生物、化學轉換后均形成硝酸鹽進入環境中;4.汽車、火車、輪船、飛機、鍋爐、民用爐等燃燒石油類燃料、煤炭、天然氣,可產生大量氮氧化物,平均燃燒1噸煤、1千升油和1萬立方米天然氣可分別產生二氧化氮氣體9、13與63公斤,這些二氧化氮氣體經降水淋溶后可形成硝酸鹽降落到地面和水體中;5.食品防腐與保鮮:硝酸鹽與亞硝酸鹽被廣泛用在肉品和魚的防腐和保存上,以使肉制品呈現紅色和香味,在每公斤肉食品中加入亞硝酸鹽(一般為亞硝酸鈉)5毫克以下,在一定時間內肉色觀感良好;加入20毫克以上,可呈現商業上需要的穩定色彩;加入50毫克則有特殊氣味。
環境中化肥施用、污水灌溉、垃圾糞便、工業含氮廢棄物、燃料燃燒排放的含氮廢氣等在自然條件下,經降水淋溶分解后形成硝酸鹽,流入河、湖并滲入地下,從而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鹽污染。如污水下滲、污灌和濫施化肥可使地下水硝酸鹽含量由數毫克/升劇增至400毫克/升以上(國家生活飲用水硝酸鹽含量衛生標準小于88.6毫克/升,以氮計小于20毫克/升);濫施化肥、污灌、用硝酸鹽污染的水源灌溉也使農作物吸收了大量的硝酸鹽類,如過分施肥所產的菠菜中每公斤干重可含亞硝酸鹽達3600毫克。還有腌制的漬酸菜、經過長途運輸和長期貯存的蔬菜以及隔夜的熟蔬菜不僅硝酸鹽含量大量增加,而且在硝酸鹽還原菌的作用下,硝酸鹽被還原為亞硝酸鹽。
上述含有大量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飲水、蔬菜、糧食、魚、肉制品、漬酸菜、隔夜炒菜等經人食用后,大量亞硝酸鹽可使人直接中毒,而且硝酸鹽在人體內也可被還原為亞硝酸鹽。亞硝酸鹽與人體血液作用,形成高鐵血紅蛋白,從而使血液失去攜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輕者頭昏、心悸、嘔吐、口唇青紫,重者神志不清、抽搐、呼吸急促,搶救不及時可危及生命。不僅如此,亞硝酸鹽在人體內外與仲胺類作用形成亞硝胺類,它在人體內達到一定劑量時是致癌、致畸、致突變的物質,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為了防止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危害,除了要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禁止使用污水灌溉、實行污水、垃圾與糞便無害化處理等環保措施以保護地表水與地下水源不遭受硝酸鹽和亞硝酸鹽污染外,還應盡量少吃腌制、熏制、臘制的魚、肉類、香腸、臘肉、火腿、罐頭食品、漬酸菜、鹽腌不久的菜;不買存放過久、隔日或發蔫的蔬菜;當日買的菜當日吃完;不吃隔夜的熟蔬菜;不可將剩飯菜長久存放;不可將工業用亞硝酸鹽(如亞硝酸鈉)當做食鹽誤食。
注:《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危害》一文來自 北京科普之窗網站 作者:朱濟成